常態受理研發創新
臺北市產業發展創業補助
臺北市公司或商業,創業計畫具技術或服務創新,最高補助 100 萬元(不逾總經費 50%),須於新創立登記一年內提出,全年受理。
主管機關: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・執行單位: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專案辦公室・計畫:臺北市產業發展創業補助
補助上限100 萬
補助比例上限50%
申請時間常態受理
申請方式紙本郵寄
01
我能不能申請?
- 待判斷於臺北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
- 需自行確認創業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
- 待判斷應於新投資創立登記之次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
- 需自行確認創業計畫應以技術或服務創新為核心,具發展潛力之營運模式及可驗證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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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值不值得申請?
| 補助上限 | 100 萬(會計報告簽證費用不得編列於計畫經費中) |
|---|---|
| 補助比例 | 最多補計畫總經費的 50% |
| 自籌款 | 未公開 |
| 計畫期程 | 計畫期程以不超過 1 年 6 個月為原則,且不得短於 8 個月 |
| 審查方式 | 採跨領域審查,評核重點為申請人創新能力、創業計畫之創新性、創意性或加值潛力、可行性、預期效益及對本市產業發展之貢獻程度 |
| 應備文件 |
|
03
怎麼申請?
申請方式:紙本郵寄
- 撰寫創業補助計畫書
- 備齊申請文件
- 郵寄或親送申請請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專案辦公室
- 出席簡報審查
- 依核定函修正計畫書於收到核定函後30日內依核定經費及修正事項修正計畫書
- 請領第一期補助款經審核通過後撥付 50%
- 請領第二期補助款於結案報告經審查通過後申請撥款
諮詢窗口: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專案辦公室
電話 02-27208889
電話 02-27208889
04
什麼時候該動?
常態受理,隨時可以申請。
申請時機:應於新投資創立登記之次日起一年內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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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取得補助推薦資料來源:官方公告原文・最後確認 2026-10-28。本頁由補得到依官方公告整理,標示「未公開」表示公告中沒有寫明;實際申請規定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